close

IMG_20141226_161450 (384x640)  

 

我那時不時出難題給我的搭檔,

今天突然跟我說"5月底"一筆她代墊的文具費90多元我忘了給她了,

我說:"我當天就給你了,你不是還找我2元嗎?"

只不過她接著拿著她的記事本說:

"你看我上面寫著Miss周未付."

(聽完我差點跟她說:

"那我記事本上頭寫著你欠我1000塊你就欠我1000塊嗎")

雖然我一再強調當天的情形希望提取她的記憶,

但顯然她以記事本為依據而生氣的堅持,

顯然這98元事件已變成一場羅生門,

但我還是"再度"給了她100元,

然後重複她找我2元的經過,

會認賠了事是因為不想讓她心裡對我充滿怨念,

當然這鳥事一則也給我一則經驗,

就是:儘管對自己的記憶充滿自信,

但別人未必有相同的記憶甚至爭執不休,

尤其對錢這回事,

還是當下寫下雙方都看得到的憑據,

免得羅生門再起,

扯不完的.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