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終於,同事不再續租給那對年輕夫妻了,
傍晚,同事可能怕尷尬,要我陪她點交.
一開門,同事的房子牆壁重新粉刷過,
地板也重新打蠟,
看起來整個房子已仔細整理過.
我笑說同事的房子比出租前還乾淨.
等一切手續完成後,
我問同事會不會覺得誤會了這對夫妻的為人,
依我的想法,
能將房子整潔的歸還房東的房客應該個性也不差吧.
但同事只是淡淡的說她不會後悔自己的決定.
我知道我和同事會有不同的想法
是因為自己曾當過多年的的漂泊房客,
因此心裡想的都是搬家的不方便極不安定感吧.
然而,我也不便批評同事想法的不對,
畢竟她是收房租的人.
唯一能確定的是:
依我這種想很多的個性,
這輩子也當不了房東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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