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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公出,參加業務相關的研討會,
坐定後看到一張熟悉的臉孔,
原來是6年前我的臨時搭檔,
忽然之間,腦海滿是多年前她總是藉故請假,
(請假理由包括:家裡漏水,被摩托車A到(那是假的),雨太大無法出門....)
讓我一人焦頭爛額獨自處理業務的不佳回憶.
只是,心裡也幾乎同一時間響起張韶涵新歌裡的歌詞:
"過了的事就別再追究,算給自己自由"...
於是,心情就在回憶與勵志歌詞間擺盪.
最後,我告訴自己心情不應該因為當事人的出現而有太多負面情緒,
真的,過去就過去了,
現在,我該祝福她好好重視目前工作,發揮長處.
當然,我也該還自己自由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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