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看這部電影的同時,
我不免想到大四在麥當勞打工員工訓練時看的麥當勞兄弟創業簡介,
沒想到麥當勞的經營權背後有這麼一段被蠶食鯨吞的秘辛.
話說麥當勞兄弟1948年在美國加州成立麥當勞餐廳,
其新創的速食送餐系統,
引起前來推銷奶昔機的業務員雷克拉克(Ray Kroc)極大興趣,
雷克拉克以其靈敏的商業嗅覺,
嗅出麥當勞速食送餐的商機,
於是說服麥當勞兄弟讓他來推行加盟及展店事宜.
在雷克拉克商人本色的推動下,
麥當勞在美國迅速展店,
只是麥當勞兄弟對餐飲理念的堅持
和雷克拉克的唯利是圖大相逕庭,
終導致雙方反目成仇.
雷克拉克先成立房產公司取得加盟店的主導權,
進而以付給兄弟每人150萬美元的方式,
取得麥當勞這燙金招牌的經營權.
麥當勞每年大約有22億美元的營業額,
相信麥當勞兄弟拱手給了雷克拉克一定心有不甘,
只是商場如戰場,
不過若成功得像雷克拉克這般心狠手辣缺乏道德,
會讓人有點不寒而慄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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